王思聪于11月4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余元之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法院已在11月19日向王思聪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的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上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我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说。
据介绍,目前,王思聪已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向北京市二中院申报财产。另外,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下一步,我院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法院向王思聪下达的限制消费令显示,执行申请人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相关的仲裁裁决。
企查查查询显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5月31日,股东包括兴铁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兴铁二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合润君达(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曾在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B轮融资中投了357.9068万元,投资比例为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