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稳外资”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基础上,我国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再加码,外资落地限制即将进入集中清理期。《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等三部委已经着手启动限制性法律法规的排查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梳理与对外开放有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可能会涉及到很多的领域,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在2019年底前完成。”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
在之前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表示,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并对外资企业的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
唐文弘还透露,会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加快出台外资基础性法律。
高峰说,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对外开放,优化中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在华经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商务部将继续配合做好立法审议工作,推动相关法律尽早出台。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各地正在加快建立健全省级层面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该项工作有望于2018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