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上午查出怀孕下午就被炒,其公司被判侵害人格权赔礼赔钱
钟玲给记者提供的《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通知书》
工人日报11月16日消息,“判令公司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孕期工资损失2064元、未休产假工资损失18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近日,广东珠海一物业公司职工钟玲(化名)拿到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认定公司侵害其平等就业权。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个新案由在广东省的第一次司法实践。
2月20日,钟玲发现自己怀孕的当天,就被告知“不用再回公司上班了”。
目前,该物业公司已提起上诉。11月12日,钟玲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将会继续维护自身平等就业权。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表示,物业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为职工钟玲怀孕而将其辞退,使其失去原本已经获得的工作,属于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对钟玲的歧视性对待。因此,该案中,物业公司不仅违反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还侵害了她的平等就业权。
事件:上午查出怀孕下午就让“走人”
今年1月5日,出生于1978年的钟玲入职珠海一物业公司,被分配至珠海某学校物业任管理监控员,工资3750元。
2月20日8点,钟玲夜班下班后,通过验孕棒检验发现自己怀孕了。因身体不太舒服,她前往医院检查,并打电话向物业公司杜经理请假,但对方不准许。
当天14时12分至15时29分,钟玲发微信与杜经理沟通请病假事宜,告知“检查结果明天才出来,今天我先休一天病假,病假证明我过两天再过去给你,好吧”。当天16时36分,杜经理回复:“这样没人上班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