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原董事长陈峰在一审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后,当庭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多位权威消息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
陈峰祖籍山西临汾霍州,1953年6月生于太原,取名“陈太生”,意为在太原出生,后更名为陈峰。2岁时,他随父母到北京生活。1974年,21岁的陈峰进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援外司工作。1982年,他获得公费留学机会,前往联邦德国汉莎航空运输管理学院学习管理专业,1984年回国后在民航总局统计处、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局计划处等单位工作。1988年,陈峰参与组建了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89年,他担任海南省省长航空事务助理,主持组建海南省航空公司。
1995年12月,海南省航空公司正式成立,后进行股改,更名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221,陈峰任首任董事长兼总裁。1998年4月,海航集团成立,陈峰出任董事长。海航集团发展迅速,成为中国第四大航空集团公司。自2011年起,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被全球航司及机场服务评测机构SKYTRAX评为五星航空公司,这也是中国内地第一家也是迄今唯一一家五星航空公司。
2021年9月,海南警方以涉嫌犯罪为由将陈峰刑拘。2022年3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陈峰。同年3月,海航原监事会主席孙明宇以及曾任海航董事长的包启发也被警方刑拘。2023年4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就陈峰等人一案向海口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陈峰犯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孙明宇和包启发则被指控犯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